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是用于保护职工因工负伤、患病或者残疾时的待遇和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工伤保险金主要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的计算方法为工资×伤残等级系数×60%。因此,公积金账户中并未包括工伤工资损失,需要通过工伤保险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章第六十九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投保职工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投保,并按应投保费用的二倍处以罚款;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重新支付的责任。” 2.《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工伤保险金主要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的计算方法为工资×伤残等级系数×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