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退休后再就业被辞退有补偿吗 退休后再就业被辞退的,有没有经济补偿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不需要给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退休人员受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不过,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所以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并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这时候可以主张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即未达15年,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 因此,属于以上情况的,可以积极申请做工伤认定,主张工伤损害赔偿。 并且,去申请工伤时要在以下时间内: 1、公司申请。公司从工伤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公司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用工单位辞退退休人员的,有没有经济补偿,要看劳务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用工单位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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