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具体怎么分割 |
释义 |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房屋遗产分割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一、多个子女怎么继承房产 多个子女共同继承房产的,有遗嘱的依遗嘱分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一般情况下,多个子女应当平均分配房产; (2)多个子女中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房产时,应当对其予以照顾; (3)多个子女中有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房产时,可以要求多分; (4)多个子女中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是其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房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给该子女; (5)如果多个子女共同协商确定了房产份额的,也可以按照各子女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可以不平均分配。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房屋共有权人和住房所有权人有什么区别 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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