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分公司有什么条件和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成立分公司的程序有: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公司老板违法员工的处理如下: 1、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个别的单位犯罪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果除了老板以外,员工的独立行为也可能触犯法律,则员工也有可能认定为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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