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权,不是村委会所有权或村干部个人的所有权。村委会是由农民集体推举的,可以代表农民集体行使其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单位。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集体土地是的房屋如果不是集体所有的,房屋没有产权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抵押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并且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六十条【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法律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权,不是村委会所有权或村干部个人的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