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必须要迁户口吗 |
释义 | 不一定。要看情况。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但是,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等。 一、公安部关于离婚户口规定是什么 1、离婚与户口再迁出并无直接关联 户口不因双方的离异有所变化,二者之间无直接的牵连关系,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出于自愿,任何人或者机构都无权强制公民迁走户口。 2、户口不迁出 离婚后的户口迁出主要是涉及女方的户口,但是在双方离婚时,女方的户口不一定要迁出,仍然可以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户口薄上会加盖“离婚”公章,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迁出户口,但是夫妻有判决书裁决或者有迁出约定或者调解书要求等情况除外。 3、自立门户 因为每个地方关于户口的相关地方法律法规是不同的,所以自立户口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这个就要各地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4、再婚后户口迁出 因离婚后再婚所导致的户口变更的情况,当然是可以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一般情况而言,另一方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才能办理。当然了还要遵守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二、离了婚女方户口没了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直接分立户口即女方可持现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单独持一个户口本。 (二)迁出即女方持现户口薄、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科填写户口迁移证,再带户口迁移证到将要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这里女方可以选择将户口回迁至结婚前户口所在地,但必须取得原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当然也可以选择持本人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 (三)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三、结婚户口迁到男方后是否还可以迁回去 结婚户口迁到男方后还可以迁回去。 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拿着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向迁出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另外,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2、入户申请书;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根据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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