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想举报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撤销: 1、如果举报还在处理中,可以通过举报入口进行取消; 2、如果举报已处理结束,当事人可以从注册邮箱发信件到客服邮箱,告知具体事宜并申请撤销; 3、如果举报已经有了处理结果,并且给予了处罚的,则需要通过帮助中兴的留言入口申请,由客服人员进行撤销。 不想举报可能有以下原因: 1、举报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例如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或者被指控侵犯他人的权利; 2、举报可能会导致法律后果,例如被指控诽谤或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3、举报可能会使自己变得紧张和焦虑,甚至可能导致心理问题; 4、举报可能会触及到自己的利益,例如被指控滥用职权或贪污受贿; 5、举报可能会使自己失去信任,影响到人际关系和职业发展。 综上所述,撤销举报并不能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举报者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在举报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