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办理的相关流程到底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商品房销售的相关统一发票原件。 2.房屋的购销合同原件及相关的补充合同原件。 3.房屋的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4.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相关的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5.单身的购房人需要带(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6.如果是已婚的购房人,则还需要交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二、房产证的相关办理流程 1,首先,购房者需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的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相关的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出面进行办理。如果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参与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申请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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