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迁户口。集体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农民有关系?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作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在参与推举指界人、维护农民集体权益等方面充分安发挥主体作用,主动参与,配合工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扎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 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 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 (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仅交测量费及工本费。 (三)、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属来源文件。 (四)、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