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合法,从理论上分析,作为未离婚的夫妻,任何一方要求与子女见面都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法律毕竟没有规定阻止一方探望子女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应该减少因孩子抚养权发生的直接争执,使孩子尽量平稳地度过这一特殊时期。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一方带走孩子不让另一方相见的行为并不合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