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缴纳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纳到管理中心。一、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调整如下: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相关知识住房公积金年度是从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并不是从每年1月日开始算的。所以公积金的各项基数的调整,也都是从每年的7月1日开始,包括缴存上限、缴存下限。这些基数是和市人社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基本生活费等标准相关的。这些标准每年都会调整,公积金的各项基数也会随之调整。这次调整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确定的。这次发布的通知显示,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有心的粉丝还记得,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月缴存额上限(也就是现行的标准)是5548元,也就是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这次调整后,提高了548元,也就是个人和单位各提高274元。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份通知中还表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将继续延长北京地区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北京地区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住确定,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以上就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介绍。 法律客观: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作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 月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非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2020年最低工资时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