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身份证需时两个月,加急7天内办理完毕,临时身份证3天内办理完毕。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天。 法律分析 办理身份证的两个月内发放;办理身份证加急业务,7日内办理完毕;申办临时身份证的,自递交申请之日3日内办理完毕。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拓展延伸 办理身份证的材料和流程 办理身份证的材料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申请表、身份证照片、有效身份证明等。接下来,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然后等待一段时间进行制证。一般情况下,办理身份证的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办理完成后,您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身份证。请注意,办理身份证时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延误办理进程。 结语 办理身份证的时间要求较为明确,对于普通办理,两个月内发放;对于加急办理,7日内办理完毕;对于临时身份证申办,3日内办理完毕。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公民的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申领登记表后的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办理身份证需准备相关材料,前往公安局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制证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请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免影响办理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