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维修基金不交可以吗? |
释义 | 不可以。维修基金是必须缴纳的。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共维修基金不缴纳的,将承担什么法律处罚 一、不交维修基金的后果是什么1、业主不交维修基金后果就是不维修。公共维修基金一般业主都会缴纳,业主所享受的一些基础设施以及一些公共设施的日常的维护,这些都是必要交的,而且都是给房管局收的,物业只是代收而已。若是不交房屋维修基金,是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房手续,购房者也就无法交房了。因为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由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若要使用,必须达到2/3的业主通过才行。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二、维修基金按什么程序程序办理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3、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4、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专项维修公用基金谁来交? 一、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1、公共维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交,具体情况如下:(1)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2)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二、交维修基金流程是什么1、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2、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3、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4、交纳人持收据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不交社保可以退款吗? 社保原则上是不可以退钱的。但是有几个特殊的情况可以退:1、重复缴纳社保的。由于工作的变动,在不同的地方都缴纳了社保,这时候是可以将重复缴纳的个人部分提取出来;2、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纳年限没有达到15年,个人又不愿意补足15年社保缴费的,可以提取出个人账户的余额;3、出国加入其它国籍的;4、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可以不交吗 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失业保险可以不交吗 不可以。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由失业保险的定义可以发现失业保险具有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因此,失业保险不可以不交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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