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详细地址是否与身份证上的地址相同? |
释义 |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户籍地址是家庭住址吗 户籍地址不一定是家庭住址。户籍地址是户口所在地。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簿的住址。根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由于搬迁、学校、工作等原因,本人户籍将搬迁到工作单位、学校等,户籍所在地将变更为户籍迁移的新地址作为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是指经常居住的住所。 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籍管理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籍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者家属应当主动提交户籍副本。户口本必须妥善保管,严禁擅自篡改、转让、转借。丢失的,应当及时向户籍管理机关报告。户口本的登记权属于户籍管理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任何记载。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户口本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所以,户籍地址并不一定是家庭地址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户籍地址是家庭住址吗 户籍地址不一定是家庭住址。户籍地址是户口所在地。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簿的住址。根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由于搬迁、学校、工作等原因,本人户籍将搬迁到工作单位、学校等,户籍所在地将变更为户籍迁移的新地址作为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是指经常居住的住所。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籍管理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籍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者家属应当主动提交户籍副本。户口本必须妥善保管,严禁擅自篡改、转让、转借。丢失的,应当及时向户籍管理机关报告。户口本的登记权属于户籍管理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任何记载。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户口本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登记。所以,户籍地址并不一定是家庭地址的。 户口本地址和身份证地址不一样 居民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上面地址不一致,需要考虑身份证地址跟户口簿地址之间的关系才可以判断该居民身份证是否属于有效的。一、公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上面地址不一致在有效期可以继续使用。对于市内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居民身份证地址(1)和户口簿(2)地址同属一个市区内是不影响使用的,公民可以直接使用原身份证办理业务,待居民身份证到期以后才到新的户籍地办理换证。二、公民办理跨市区(或者跨省份)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上面地址不一致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重新办理。现阶段,各省份各市区的制度是不同的,因此对于跨市区办理户口迁移以后是需要及时带上新的户口簿原件,当地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新的户籍所在地户政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的。若公民不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在办理业务期间会因为身份证地址和户籍系统资料不一致导致相关业务无法核对资料而无法办理的。因此,对于跨市区以上户口迁移,需要尽快更新居民身份证。三、公民从未办理过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上面地址不一致需要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对于没有办理过户口迁移但是地址不一致,考虑是户籍资料里面地址因为政府或者房产局资料变更而自行进行了修改(公民不清楚的情况下)。现户籍系统资料跟原户籍资料非本人主观更改情况,是需要本人及时到户籍部门更新户口簿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的。否则,会影响到公民以后相关使用到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办理业务。 迁户口身份证地址变吗 迁户口不是必须要改身份证地址的。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户口迁移地址变更,并不是法定必须换领身份证情况,可以暂不换领。当然,如果你自己觉得有必要换领,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换领新的身份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迁户口身份证地址会变吗 根据迁出户口行政区域情况确定。1、如果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也不会变,可以等身份证到有效期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办;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当然变为迁入地地址。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办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该内容由 陶玉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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