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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制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1、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
    2、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一、刑拘六个月算判刑吗
    拘役6个月算判刑,拘役其实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属于人身刑当中的。而拘役在处罚强度和期限上面其实都是比有期徒刑轻的,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只要同时满足条件,则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将会很大。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二、我国法定的主刑种类分别有哪些
    我国法定的主刑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对于罪行较轻,应当判刑但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可以减轻国家负担。
    2、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关押的犯罪分子。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我国刑罚中适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面宽,机动性大。
    4、无期徒刑。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刑罚方法,对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但判处有期徒刑又较轻的罪犯,适用于判处无期徒刑。
    5、死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最为严厉的方法。
    三、拘役期间是否可以做社区矫正?
    不适用。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不能社区矫正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对某一罪犯是否适用拘役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二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需要以短期关押,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大致包括: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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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