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不断在开放中成长、在改革中壮大,有效发挥了国民经济“稳定器”“压舱石”作用。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推出一系列能够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提高运营效率的改革举措,对今后国企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 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