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影响抵押合同效力吗 |
释义 | 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比如不动产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等,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 抵押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如下: 1、申请抵押登记 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且会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进行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则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进行登记 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 登记机关会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 登记机关会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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