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期间律师随时可以接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在看守所期间有权律师会见,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应当依法受理被告人的委托,并在审判过程中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权在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向律师提出会见请求。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近亲属、工作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可以代为提出会见请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将会见请求转告律师或者其代理人,安排会见,并告知会见时、地、方式和有关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拘留、监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权受到律师的见面、通信和收受律师来信的保障。” 综上所述,被拘留人在看守所期间有权律师会见,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具体的会见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律师代理人的身份等均需要事先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请求,并经过批准安排后方可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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