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纳犯以下错会坐牢: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知,可以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撤职直至开除;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