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1.5%;服务招标1.5%;工程招标1.0%。 中标金额100万元-500万元 :货物招标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中标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货物招标0.8%;服务招标0. 45%;工程招标0.55%。 中标金额1000万元-5000万元:货物招标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中标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货物招标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 中标金额10000万元-100000万元:货物招标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 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货物招标0.01%;服务招标0.01%;工程招标0.01%。 注:根据规定,依此标准,可进行上下20%的浮动。 法律依据: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