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身份证丢失证明哪个派出所可以办
释义
    本文介绍了身份证丢失证明的办理地点和办理单位,并指出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并介绍了在异地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方法。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分析
    一、关于身份证丢失证明的办理地点
    若您的身份证不慎丢失,您无需进行挂失操作。
    二、身份证丢失证明的办理单位
    如果您需要开具身份证丢失证明,请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二、身份证丢失在异地可以补办吗
    身份证从2017年7月1日起就可以异地换证、补证、挂失。
    首先您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火车站,飞机场,户口外异地都可快速办理临时身份证。
    若在出行的过程中丢失,您可先找到机场派出所警务工作站,或火车站民警制证窗口,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此处可单列)例如户口本或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或过期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当中的一个以及两张一寸照片即可。若您没有证件照带在身上也不要急,机场火车站也均设有图像采集车,现场进行图像采集即可。在出具相关材料后,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即可办理。
    若是在异地工作,上学等丢失身份证。此时您可先到您的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并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即可。
    加急身份证需15个工作日方可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点,普通身份证需20-60个工作日方可寄送到您的指定地点。
    拓展延伸
    身份证丢失后,需要尽快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办,避免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损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具有法定的效力。因此,丢失身份证后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补办,以便继续享受合法的权益和利益。
    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身份证补办:
    1. 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办。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补发身份证。
    2. 准备相关材料。在申请补办身份证时,需要准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遗失登报声明以及身份证申领时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
    3.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的补办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 确认补办信息。在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时,需要确认补办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是否一致,确保补办结果能够继续享受合法的权益和利益。
    身份证丢失后及时补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申请补办身份证时应当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同时,申请人也需要承担补办费用,并确保补办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一致,以避免可能带来的麻烦和损失。
    结语
    结语: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身份证件安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同时,在身份证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丢失证明,并前往当地机场、火车站等地点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4 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