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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
释义
    离婚协议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与子女探望、交往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拒绝履行探视权的一方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拘留、罚款等措施。保障探视权不仅有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也是父母责任的体现。我国法律对孩子的探视权有明确规定,保障了夫妻一方的权利,同时也保护了孩子的权益。离婚协议中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以确保权利的行使和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分析
    一、在我国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
    离婚协议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不予探视权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民法典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据此,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确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
    我国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其不仅保障了夫妻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同时也为保障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在离婚协议探视权的规定是,就可以做出相应的条例规定以及约束,保障权利的行驶,也保障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
    结语
    离婚协议探望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子女交往的权利。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同时对拒不执行探望权的一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保障孩子的探视权不仅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也体现了父母对孩子负责任的态度。因此,我们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离婚后父母间的探望权,为孩子的幸福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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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