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确定对方的探视权,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具体如下:根据抚养权的归属,确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具有法定探望权。夫妻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发现不利于探望的事由,法院可以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另一方不配合的,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协助实现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