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段内容描述了五种严重疾病,包括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且无服刑能力的各类精神疾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和严重消化系统疾病。这些疾病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法律分析 一、严重传染病。 二、反复发作且无服刑能力的各类精神疾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具备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结语 以上列举的五种疾病,严重传染病、精神疾病、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都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此,我们应该重视这些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