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需要经过以下审批程序: 1.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并签订转让协议; 2. 债权人向原债权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原债务人履行义务; 3. 债权转让登记: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登记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债权转让登记手续; 4. 等待审批:有关登记机关将对债权转让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 5. 变更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将债权转让登记信息变更通知原债务人和原债权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债权人可以将其对他人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转让人应当承担因此发生的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五百零三条:债权转让自通知债务人或者经债务人同意时发生;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五百零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履行,或者按照债权人的指示履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登记提交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核实后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将债权转让登记信息变更通知原债务人和原债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