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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你身边的同学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你会怎么做?
释义
    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1、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2、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无法进行调解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4、当事人对仲裁裁决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后的劳动仲裁申请期限是多久
    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后的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位一年。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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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