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公职人员其实也就是指公务员,需要依法从事公务,也就是要为人民服务。 国家公职人员,具体包含: 1、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2、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3、其他公职人员,但是必须同时具备三点: (1)单位是公有性质; (2)本人为在编人员; (3)依法履行职务。 公职人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在我国依《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是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特点是: (1)国家公务员是经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人员; (2)国家公务员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人员; (3)国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条 公职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在国家有关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法律出台前,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被调查的公职人员的具体身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规章对违法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