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住房公积金转移要怎么办 |
释义 | 惠州住房公积金转移相关规定 一、企业单位出现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况的,应该在30日内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 二、单位对职工录用后,于30日内到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携带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三、职工离职的,单位应在劳动关系终止起30日内,到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携带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转移流程惠州管辖区域内转入,转出流程:职工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到原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其它情形转入、转出流程 1、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转出单位); 2、由转入单位出具转入证明(内容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3、转移申请职工带上 1、2项资料及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到转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4、审批通过后,持上述资料到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转移。注:若由单位代办的,请带上代办人身份证。单位不配合办理转移怎么办转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或凭有效证明材料向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同时也可以在转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直接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相关经办部门应该在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