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了加盟合同却没有开店能要求退款。但得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合同当事人签订加盟合同后,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退款。本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解除。这包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终止合同的情况。签订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生效,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反悔,首先要和对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但协商不成的,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有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非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