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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亲去世,房产怎么过户
释义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二、父母一方健在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一方健在的,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子女在继承房产时首先分割出父母共同房产的一半作为健在父母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房产和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一起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健在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但是被继承人生前留下遗嘱、遗赠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一)、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继承人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房产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总之,父母一方健在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父母一方去世,一方健在的,应当先将父母共同所有的财产即房产的一半分出为健在一方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安置房继承要办什么手续
    安置房继承要办以下手续:
    1、继承人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继承者到相关部门办理公证书,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
    3、完成上述的公证之后,继承人即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的资料;
    4、完成继承手续,领取房产证。
    安置房继承的具体流程如下:
    1、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等等;
    4、所属税局缴纳费用,而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通常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综上所述,安置房继承要办的手续包括公证、提交证明、提交相关材料后,完成继承手续,领取房产证。安置房继承的具体流程包括办理死亡证明、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缴纳税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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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