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属于婚姻里禁止的行为。 我国法律禁止的婚姻行为: 1、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禁止以结婚之名向对索要财物。 3、禁止自己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 4、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5、禁止家庭暴力。 6、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包办婚姻: 是指第三人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往往表现为第三人向男方要嫁女的身价以及贩卖妇女与人为妻。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