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离婚和法院离婚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一、离婚程序不同。民政局协议离婚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随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则程序较繁琐,需先立案后开庭再判决。 二、经济成本不同。民政局协议离婚经济成本低,而法院调解离婚,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需按照财产标的收费。 三、协议履行不同。从协议的履行方面来看,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产生纠纷,仍需法院判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有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 四、内容审查不同。从协议内容来看,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 一、离婚必须要到民政局登记吗 离婚不一定要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要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有同等效力,双方可以不用再去民政局登记。 二、协议离婚必须先撤诉吗 是的。可以先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即可先向法院撤诉再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直接就请法院根据离婚协议调解离婚,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协议离婚需要去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需要去法院。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达成离婚的合意,并且就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后去民政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对于婚姻案件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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