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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释义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什么主体签订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不续合同怎么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续合同怎么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进行赔偿,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赔偿,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赔偿,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
    合同不续签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支付经济补偿,但由于合同到期后的续签问题,应当协商进行处理和认定,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的,是需要提前通知,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还需要赔偿代通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的,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就可以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予以计算。
    相关内容:没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赔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故辞退,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同时也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6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未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进行支付。
    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2、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4、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了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的行为,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12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是超过一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双方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进行赔偿,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赔偿,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赔偿,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
    合同不续签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支付经济补偿,但由于合同到期后的续签问题,应当协商进行处理和认定,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的,是需要提前通知,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还需要赔偿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续签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没有续签的,那么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相关内容:上班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一、上班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1、上班不签合同职员一般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赔偿金,单位若是需要赔偿,那么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仅仅确立了支付双倍工资的原则,但对于计算双倍工资的基数却没有做明确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不签劳动合同还存在劳动关系吗?
    1、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依旧有可能存在。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只要单位确实已经与特定的职员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对于单位来说,就需要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这是由于若是单位不签署,首先单位的行为就违法了。再者若是职员入职一个月后依旧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职员可以向单位提出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应做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给予补贴。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房屋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也要按实际损失价值进行补偿。
    那么宁夏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那么如果是宁夏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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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5: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