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在实际的违约情形发生之后,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一方,发现对方当事人因自己实施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远远低于当初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就可以提出降低违约金支付数额的请求。 实施了哪些行为就会有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的可能 实施了以下行为就会有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的可能: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