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货运合同中确定承运人的责任有哪些
释义
    适航的基本内容采用了广义的适航要求。首先是使船舶本身适航,船体须紧密、坚实、强固;船机的设计、结构、性能等须能够抵御航行中一般或合理预见的风险。其次是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这就要求船长和船员是具有相应知识与技能、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航海专业人员,否则即被认为承运人没有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还要求妥善装备航海所必须的各类船舶设备和配备航程必须的各类供应品。第三是船舶应该适货,即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有哪些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强制缔约义务、安全运输义务、合理运输义务。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责任是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同时不得损毁货物。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有什么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承运人怎么应对货运合同的责任免责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货运合同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货运合同承运人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不可抗力的情形,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法律其他规定。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没有告知义务呢,货运托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指拥有知情权的主体要求相对主体履行与之相关的告知的义务,这种告知义务可以是约定的,也可能是法定的。违反告知义务通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告知不实,即误告或错告;另一种是应告知而不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八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7: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