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独生子女证到哪个部门办 |
释义 | 独生子女证遗失或毁坏的,可以原发证的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补办应当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相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前应先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并由居委会及父母单位写出介绍信、在表格上盖章,同时附上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即可到发证单位进行补办。 一、江苏准生证怎么办理 1、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2、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以下简称村级专干)提交所需材料。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生育证。4、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5、村级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二、军人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军人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找到档案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找不到档案的可以在原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后补领。需要注意的是,集体户口必须提供首页和户籍卡,复印件必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户口本原件不能提供的,必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另外,双方必须到场。军人应携带军人证明文件。 三、独生子女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独生子女证丢了能补办。独生子女证丢失之后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可以先到所在单位或者是居委会开证明信,再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及夫妻的两寸合影照四张到街道办事处填写表,最后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补办。也可以去街道办开上证明,带上户口本等相关的证件去民政部门进行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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