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能否设立地役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承租人不能设立地役权。承租人为不动产使用人,可以成为地役权人的范围是任何地役合同中拥有需役地的人,即不动产所有人。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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