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继承办理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2、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4、遗产所有权证书; 5、遗嘱继承的,还要准备遗嘱原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