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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春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
    1、职工(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2、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和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3、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由职工本人(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4、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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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