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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年拆迁的估价方法有哪些?
释义
    1、市场比较法是当事人最有说服力、最容易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被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是必须有类似房屋的交易实例进行比较。贵阳市规定,房屋拆迁估价采用市场比较法,选定的参考实例应当与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者近似,参考实例的交易时间不得超过估价时间12个月,选定的参考实例必须超过3个,参考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得超过30%。但由于市场比较法需要交易实例作为对比,实践中公共设施、公益房屋、农房等交易实例较少,这些房屋拆迁估价拆迁双方可以申请使用其他估价方法。
    2、成本法成本法是通过获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间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来扣除折旧来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合适的资本化率折现到估价时间后进行累计,从而估计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是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从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中扣除正常的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
    5、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并公布基准地价的地区,从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基准地价调整中得出估价对象的客观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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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