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在什么时间 |
释义 |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可以行使。如果债务人符合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情形,仍在上述期间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一、破产人虚构债务怎么办? 破产人如果虚构债务,则虚构的债务是无效的,企业如果因虚构债务处理财产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虚构债务情形,然后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二、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怎么处理 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当事人处于暂时无力偿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此时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一、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二、申请破产后的影响如下: 1、禁止个别清偿债权人;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管理破产的一系列事项;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解除有关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暂停执行程序;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债务人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权。 综上所述,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对于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此时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谁来支付破产清算费用 破产清算费用债权人来支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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