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
释义 | 房子没有房产证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案例张某夫妻与王某签订了房屋出售协议,约定由张某夫妻将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置的一套房屋出售给王某,价格为63万元,王某预付订金6万元,协议同时约定,待张某夫妻房产证办好后双方办理交割手续后,王某一次交清余额款57万元。后来张某夫妻反悔不愿履行合同,王某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张某夫妻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张某夫妻则辩称,自己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就转让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有关规定,属无效合同应予解除。王某向律师咨询张某的要求是否合法?分析案例中张某夫妻的主张是不被支持的,办理产权证并不是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虽然我国有法律明确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出卖人必须是登记的产权人,但是本案中,买卖双方有约定房产证办好后双方办理交割,所以本合同属于附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当出卖人获得产权时合同就生效,应履行过户登记手续。张某夫妻的行为不受法律支持,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的情况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依然适用,开发商同样不能以未取得房产证而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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