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进行股权转让个税评估? |
释义 |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2.股权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3.如果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则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产房等资产评估报告;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5.其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材料。 法律分析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2.股权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 3.如果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则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产房等资产评估报告;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其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材料。 拓展延伸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股权转让涉及到的个税评估有以下规定: 1.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股权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非金融企业股权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应纳税额计算:股权转让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税费支出)×税率。 3.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对于个人转让境内企业股权取得的所得,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4.股权转让的税务管理:股权转让方应自行申报纳税,并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如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接受转让的股权公允价值凭证等。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个税评估的相关规定包括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以及税务管理等方面。纳税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股权转让的合规处理。 结语 以上是《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需要提交以上资料。此外,纳税人还需提供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如果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则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产房等资产评估报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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