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变更章程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需要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且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需经本人签字;应当标明具体的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期限等内容。 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由法律、行政法规跟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了修改公司章程必须要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办理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章程备案和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以一起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 一、变更公司章程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二、公司章程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1、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内容; 2、公司管理事项有明晰、可操作性的规范; 3、对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规定,同时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实现途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4、对公司出现异常状况的事件有相关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如多名董事突然丧失行为能力时董事改选、补选等; 5、具有符合公司特殊情况的不同规定,如两名股东股权比例67%和33%状况下,章程仍规定普通事项50%以上投票权股东同意通过,特殊事项2/3以上投票权股东同意通过,其实质是部分股东完全没有人和决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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