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重新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来加以定罪。依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一、如果被告人身犯两罪应当如何数罪并罚? 如果被告人身犯两种罪行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二、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应作以下处理:法院依法应撤销对该犯罪分子的缓刑,对新发现漏罪作出判决,并将前后罪按照“先并后减”的规则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三、撤销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缓刑或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或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