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对欺诈的形式作出了区分,当事人的一方(包括代理人)对另一方实施欺诈,对方因此作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包括代理人)实施欺诈,一方因此作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另一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才可以撤销,否则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可撤销。合同也是如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