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为道路通行规定,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违反道路通行的,作出如下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