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拐卖儿童罪的案件所适用的刑事立案标准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拐卖儿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就应当立案追诉。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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