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户口是否可随父母迁回? |
释义 | 离婚后,抚养权不影响子女户籍,户口可保留原籍或迁出。抚养权归一方,户口在另一方的,可要求迁出。如对方不同意,可凭离婚判决或协议向公安部门申请迁出。 法律分析 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不影响子女的户籍,子女的户口可以保留原户籍,也可以随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迁出。若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孩子的户口在另一方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配合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另一方不愿意迁出的,其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离婚协议向公安部门申请迁出。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子女户口迁回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离婚后,子女户口是否可以迁回是一个涉及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首先,双方离婚后,如果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可以根据父母协议或法院判决将子女的户口迁移到该方所在地。其次,如果父母双方都要求迁回原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离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预约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涉及到不同地区的政策和规定,具体操作细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是一个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如果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可以根据父母协议或法院判决将子女的户口迁移到该方所在地。如果父母双方都要求迁回原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手续。具体操作细节可能会有所差异,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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