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共有50多名党员,具体人数党史届一直有争议,较多的有53人、57人、59人的说法。 1、“50多名”,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号)召开。他们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 2、“53名”,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致共产国际的一份报告中提到“中国共产主义组织”有53名党员,但是并没有详细的名单,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史研究者们列出的名单又不完全相同。 3、“57名”,1928年,中共六大的一份统计表记载,一大召开时党员人数为57人,但同样的根据后人所列的名单又有很大的出入。 4、“59名”,曾中共一大主席张国焘提出,也因未得到有效名单而未被证实。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